通知公告
杭州师范大学李叔同美育学院因重大项目研究需要,面向社会招聘科研助理(项目秘书)1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
科研助理。岗位职责如下:
1. 统筹项目负责人的各类项目相关行程安排
2. 负责对接子课题项目成员相关工作事宜
二、报名条件
(1)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;
(2) 艺术学(理论)专业毕业;
(3) 有积极主动的工作习惯、良好的沟通和交际能力,通过大学英语6级;
(4) 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培养潜力,写作能力强,发表学术研究论文多篇。
(5)致力于研究艺术与健康关系者优先。
(6)责任心强,工作勤奋踏实、细心严谨,具有较好人际沟通和团队合作能力。
三、招聘程序与办法
(一) 报名和资格审核
报名时间:自公告之日起直至岗位落实聘用人员为止,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向指定邮发送报名材料,邮件主题注明“科研助理+应聘者姓名”。应聘材料包括:
(1)个人简历(包括学习经历、工作经历等),并附1寸免冠近照。
(2)最高学历(学位)证书、工作经历证明(如有,则提供劳动/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)等相关材料。
(3)报名材料投送成功后,设岗部门将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,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,并通过电子邮件反馈初审结果。
(二) 考核
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,设岗部门通知其进行面试考核。面试时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原件带至面试现场审核。面试的具体内容和方式将根据岗位职责、专业要求等内容拟定。
(三) 聘用
根据综合评审结果,按照择优录用原则,确定为拟聘用人员,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。聘用人员以劳务派遣、非事业编制方式聘用,一年一聘,总聘期不超过2年。待遇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。
四、材料接收方式
电子信箱:20230017@hznu.edu.cn
杭师大李叔同美育学院
2026年7月6日
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
电话:0571-28861940
邮编:311121
版权所有 © 杭州师范大学李叔同美育学院(叔同书院) 公安备案号: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-1
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
电话:0571-28861940 邮编:311121
版权所有 © 杭州师范大学李叔同美育学院(叔同书院)
公安备案号:33011002011919
浙ICP备11056902号-1